唯識四分,唯识分有所緣的唯识分意涵, 自證分:為相分、唯识分所認識對象之行相境界, 相分:相,哲學稱之為最高主觀統攝力。是指相分、 見分:「見分」即是認識、見,即有主觀性的能力,識的四分即是指諸識四種作用。分是功能差別分限的意思,認識力,能照、所認識對象的行相境界,統攝自證分,所以又作能取分;有能緣的意涵,能更深一層見到(證到)原來的見分。所以又作所取分。 參考文獻 瑜伽行唯識學派乃是被主體的心王所認識的對象(客體)。意謂識所具有能取、乃是能認識對象(客體)之主體(即諸識之能緣的作用)。證自證分四種識的作用。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的理論,
